香港警方搗毀暴徒武器庫,檢獲汽油彈、無人機、炸藥引爆裝置等
據香港"東網"16日報道,香港警方昨日(15日)晚間19時30分拘捕涉嫌參與早前多宗非法集結的2名男子,并搗毀暴徒武器庫,檢獲汽油彈及原材料、無人機、無人機投擲器、炸藥引爆裝置等。
據報道,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根據情報,有人制造汽油彈縱火,破壞社會安寧,鎖定大角咀一被用作制造汽油彈工場的房屋。警方于昨日(15日)晚間19時30分,于洋松街8至10號對面,截查該2名涉嫌參與早前多宗非法集結的男子。
報道稱,探員隨后將2人帶回附近橡樹街73至75號一租用目標房屋進行搜查,檢獲6枚汽油彈,以及相關原材料,包括汽油、天拿水、砂糖、玻璃樽、銀粉等金屬粉末;并搜出2個疑似經改裝的手提電話,可用作引爆炸藥。同時,警方亦搜出3架無人機、3個可安裝在無人機上的投擲器,并于房屋內發現大量護甲、棍、濾罐防毒面罩。
今天(16日)凌晨約4時許,香港警方召開記者會,毒品調查科(行動)警司鄒旺忠對案件進行說明。據"東網"報道,鄒旺忠表示,涉案2名男子姓丁(17歲)及姓董(23歲),分別報稱學生及無業,因涉嫌非法集結、制造或管有炸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并被通宵扣查。
鄒旺忠說,探員還于其中一名被捕男子位于黃埔的寓所內,檢獲3把已開鋒的長刀、4把短刀、1個椏杈(彈珠發射器)、15把折刀及迷你短刀、5個煙霧彈、4個訊號彈及多個煙霧餅。
鄒旺忠表示,據了解被用作制造汽油彈等武器的房屋約一星期前被租用。爆炸品處理課人員經一番檢視,將2個疑似利用手提電話改裝成可引爆炸藥的裝置帶走,作進一步調查。警方將會循3個方向調查,包括幕后指使人、同伙、汽油彈及炸藥裝置的來源、上述物品的用途。
"東網"稱,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條,企圖導致爆炸或制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制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不論爆炸是否有發生及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均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20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
此次拘捕行動前的昨日18時47分,香港警方在其官方臉書曾發文表示,暴徒使用自制汽油彈襲擊警察已經成為慣用的手法,這些行為目無法紀,喪失理性,警方再次提醒,管有或投擲汽油彈都是犯法的,這樣的行為最高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大家切勿以身試法!根據警方發布的示意圖顯示,周末至昨日18時47分,警方已檢獲79枚汽油彈,4人因涉汽油彈相關案件被拘。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