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要牢記 農機駕駛人安全須知
交通,聯系著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交通安全,關系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
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
(一)駕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時,必須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中的規定,年滿18周歲以上經過專門培訓,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農業部門考試合格后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方能上道路行駛,并按規定接受審驗。
(二)購買、轉讓、更換機動車時,別忘記需要到公安部門或農業農機部門申請注冊登記,交驗相關的有效證件,接受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領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后方能上道路行駛。
(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購買道路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并定期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四)駕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時,要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按規定懸掛好牌照、不得故意遮擋、污損號牌;駕駛和乘坐兩輪摩托車時,需佩戴安全頭盔,機動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人數;嚴禁人貨混載、整車載人。駕駛人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違反行為時,任何人都有勸阻、舉報的權利。
(五)嚴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對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反行為,法律規定將給予罰款、吊銷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機動車、判處拘役等行政、刑事處罰。
(六)行駛中要養成文明駕駛習慣,不開英雄車、冒險車、賭氣車和帶病車,應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自覺摒棄單手駕車、變道不打轉向燈、開車打電話、不系安全帶、向車外丟垃圾、濫用燈光的交通陋習。
(七)堅決杜絕無證駕車、酒后駕車、飆車、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逆向行駛、隨意插隊、惡意擋道、肇事逃逸等交通惡習。
(八)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要立即停車、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并馬上報警,配合事故處理機關查明事故真相。過往機動車駕駛人有協助幫忙的義務。對于發生事故后逃逸的駕駛人,將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情節和后果嚴重的將終身禁駕并追究刑事責任。
(九)機動車駕駛人要積極參與安全警示教育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文明禮貌行車意識,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注重交通安全,珍惜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摒棄交通陋習,自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負起自己的責任。人在旅途、車在路上、平安是福。
(來源:農機化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