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法規標準培訓班在江蘇舉辦——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農機安全監理健康發展
11月9日, 農機安全法規標準培訓班在江蘇省鹽城市舉辦。由農業部農機監理總站主辦的培訓班,旨在提高農機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培訓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推進農機安全監管法治建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高農機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鹽城市副市長吳曉丹和江蘇省農機局紀委書記景啟堅到會致辭。農業部農機化司副司長孔亮作題為“農機安全監管法規標準情況”的講話。
會議從三個方面介紹了農機安全監管法規標準發展的現狀、作用及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法制建設。
一是農機安全監管法規體系趨于完善。目前,涉及農機安全監管的法律有《農業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等7部;行政法規有《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6部;部門規章有《拖拉機登記規定》等15項;規范性文件有《農業機械實地安全檢驗辦法》等13個;地方性法規有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制定的《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72項;國家標準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34項;行業標準有《拖拉機安全操作規程》等33項。這些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從不同的角度規定了農機安全責任、安全檢查、安全宣傳、事故處理、培訓考試、牌證管理、安全互助、安全鑒定、事故保險等農機安全監管制度,共同構成了較為全面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制度體系,為農機安全監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技術支撐。
二是加強農機安全監管法規標準的貫徹落實。堅決落實中央提出的“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監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企業的主體責任、合作組織的自主管理能力。現行的農機安全監管法規,在規范農機安全生產活動、強化監督管理、打擊違法生產行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機安全監理法規的有效實施,使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總體持續穩定向好。2015年,累計報告在國家等級公路以外的農機事故1306起,死亡208人,受傷427人。與上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了25.1%、30.7%和23.2%。
三是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法制建設。隨著農業機械快速增長,我國農機安全事故處于高發、易發、多發期,農機安全監理法制建設仍存在法規不完善、有關條文滯后、執法手段薄弱、執法隊伍不穩定、法制意識淡薄等問題。下一步,在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對部門規章進行適當修訂。重點強化強民惠民便民、下放執法權限、優化法規結構、加強農機牌證管理、建立報廢回收制度、細化有關規定、加強標準建設等幾個方面內容上下功夫。
同時,會議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一是變型拖拉機整治工作。要求各省局、站高度重視這項工作,今年因變形拖拉機引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起,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給安監部門工作產生很大壓力。要按時完成變形拖拉機信息錄入工作,為農業部和公安部聯合進行變形拖拉機整治做好準備。二是做好農機安全監理信息化工作。要求各省積極加快農機安全監理信息化建設步伐,保證人力物力的投入。部農機化司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爭取在短時間內解決農機安全監理信息化面臨一無標準、二無統一軟件、三無共享共用的農機安全監管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的局面。三是扎實做好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各地要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大檢查。
培訓內容豐富實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政法司司長支同祥和統計司彭成處長對《安全生產法》《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進行精彩解讀;中國農機化學院、全國農業機械化標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陳俊寶就我國農機標準化工作現狀、面臨形勢、工作趨勢和如何申報和制定農機標準、查詢標準相關信息等五方面作了題為“我國農機標準化現狀與發展趨勢”的講解;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立法協調處處長劉德萍講授了“農業法制建設”。
培訓班采用理論結合現場教學的方式,先后安排學員到鹽城市處長農業機械安全稽查支隊、亭湖區南洋農業服務中心、大豐區農機安全稽查大隊、馬恒達悅達(鹽城)拖拉機有限公司開展農機執法、拖拉機出廠安全檢驗等現場學習,并到大豐區白駒鎮洋心農機合作社了解自主管理能力建設情況。培訓結束后,參訓人員紛紛反映強烈,認為收獲很大,不僅進一步強化了安全生產認識,還提高了安全知識理論水平,提升了實踐運用能力。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局主管農機安全的局長,以及各省農機監理站站長80多人參加培訓。
(來源: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