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累計發布國家環保標準2038項
2017-05-25 11:12:46 來源: 中國科技網-科技日報 作者: 李 禾
中國科技網訊(記者 李禾)5月23日,在環境保護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的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鄒首民說,截至目前,我國累計發布國家環保標準2038項,其中現行標準1753項,依法備案的現行強制性地方環保標準達到167項。兩級五類的環保標準體系已經形成,分別為國家級和地方級標準,類別包括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監測類標準、環境管理規范類標準和環境基礎類標準。
鄒首民說,環保標準是改善環境質量、減少污染物排放和防范環境風險的重要抓手,是環境管理和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是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社會上對于環保標準的寬嚴問題,控制污染物項目的多少問題十分關注。我國現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16項,已經覆蓋了空氣、水、土壤、聲與振動、核與輻射等主要環境要素;現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63項,其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75項,控制項目達到120項;水污染物排放標準64項,控制項目達到158項。總體而言,我國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控制的污染物項目數量和嚴格程度與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相當。
據悉,“十二五”以來,我國兩級五類的環保標準體系已經形成,分別為國家級和地方級標準,類別包括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監測類標準、環境管理規范類標準和環境基礎類標準。在現行環保標準中,環境質量標準16項,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63項,環境監測類標準1030項,管理規范類標準506項,環境基礎類標準38項。地方環保標準得到快速發展,截至“十二五”末期,通過備案的現行強制性地方環保標準達到167項,比“十一五”末期增加104項。
環境質量標準推動環境管理轉型
以國內外最新環境空氣質量基準研究成果為科學基礎,綜合考慮我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修訂發布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增加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8小時濃度指標,收緊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污染物標準限值,實現了與國際標準接軌。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發布為標志,我國環境管理開始由以控制環境污染為目標導向,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導向轉變。推動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修訂進程,根據土壤用途,對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分別提出質量要求,完善管理模式,實施分類管理,滿足《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力支撐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的要求,加快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十二五”以來,發布了火電、煉焦、鋼鐵、水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無機化工、工業鍋爐、磚瓦、玻璃、輕型汽車、摩托車與輕便摩托車等重點行業35項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繼續加強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控制,同時,著力開展對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的排放控制研究與標準制修訂。針對“三區十群”等重點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需求,按照《大氣十條》的具體任務要求,發布了鋁工業、鉛鋅工業、銅鎳鈷工業、鎂鈦工業、稀土工業以及釩工業等6項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增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進一步加嚴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完善標準體系。截至目前,現行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達到75項,控制項目達到120項,行業型、通用型排放標準和移動源排放標準控制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占全國總排放量的95%以上。
支撐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金屬等重點污染物減排工作,加快建設覆蓋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十二五”以來,發布了紡織、合成氨、磷肥、檸檬酸、鋼鐵、化工等26項行業型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環境準入門檻,促進產業結構和布局優化,提升重點行業水污染防治技術水平。截至目前,現行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達到64項,控制項目達到158項,與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控制水平相當。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控制的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占我國工業廢水中相應排放量的80%以上,汞、鎘、鉛、砷、六價鉻等重金屬排放量占相應排放量的90%以上。
標準管理向全過程工作模式轉變。
“十二五”以來,環保標準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完善,工作模式從以標準制修訂為主向標準制修訂、宣傳培訓、實施評估的全過程模式轉變。為檢驗和提升環保標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充分發揮標準在環境質量改善、污染物減排、經濟結構調整、產業技術進步等方面的促進作用,啟動重點標準實施評估工作,鼓勵由第三方機構牽頭、環保科研單位、行業協會、企業共同參與,了解標準實施情況,分析制約達標的關鍵因素,提出標準制修訂建議。大力加強標準宣傳培訓,充分利用電視、網絡、期刊、報紙、熱線等多渠道開展標準宣傳,大大提高社會各界對環保標準的理解和認識。
據介紹,“十三五”,環保部將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制修訂一批關鍵標準。抓緊出臺一批急需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效支撐水、大氣、土壤環境管理和排污許可等重點工作。其中,發布的重要環境質量標準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海水水質標準,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規范,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機場周圍環境噪聲標準,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發布的重要污染物排放標準包括農藥、電子、涂裝、油漆涂料、染料、畜禽養殖、污水綜合、大氣綜合等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輕型車和重型車國六、船舶發動機、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國四、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標準。
二是加大環保標準實施評估工作力度。發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工作指南》,推動火電、鋼鐵、煉焦、紡織等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掌握標準實施效果與問題,提出管理及標準制修訂建議,為管理決策和標準制修訂提供技術支撐。
三是大力開展環保標準宣傳培訓。分類分級開展環保標準宣傳培訓工作,加強公眾及管理、技術人員對環保標準的正確理解和執行,促進標準有效實施。
四是強化標準理論基礎與體系優化建設。重點深化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方法學研究。加強對地方環保標準工作的指導, 鼓勵地方以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制訂污染物排放標準,構建結構合理、目標明確、特色鮮明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
五是加強環保標準工作管理。環境保護部有關業務司局將明確專職人員開展環保標準管理工作,跟蹤調度各標準制修訂項目進展。我司針對環保標準工作效率不高、管理職責不清、人員隊伍保障不足等問題,創新完善標準工作制度,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強化績效考核,加強經費管理,建立退出機制,保證標準制修訂工作更加規范、高效。針對管理急需標準,調整立項機制,加快審批流程,建立標準制修訂及發布的“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