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發布植保無人機12市26縣試點植保無人機補貼通知
2017年12月13日,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中國民用航空安徽安全監督管理局在網站《安徽農機化網》發布《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在安徽省的12市26縣試點植保無人機補貼,將載藥量在10升及以上的電動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納入試點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為16000元。
以下是通知原文:
有關市、縣(市、區)農機局、財政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發〔2017〕10號)和我省當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要求,為引導植保無人飛機技術開發和規范應用,助力農業綠色發展,我省決定開展以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推進綠色發展,促進植保無人飛機在現代農業植保領域的推廣和應用。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帶動作用,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高效發展,積極探索,開拓創新,建立安全、便利、有效的作業飛行安全運行管理機制,研究植保無人飛機技術運用方式,形成由生產企業自主負責的植保無人飛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推進植保無人飛機健康有序發展。
二、試點范圍及資金
綜合考慮試點地區意愿、區域農業發展需求、植保無人飛機作業安全管控等因素,按照“范圍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選擇合肥、阜陽等12個市的部分縣(區)開展試點工作 (附件1) 。
我省試點補貼資金從2017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統籌安排,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各試點縣(區)可根據當地補貼資金情況,結合農業生產實際,自行安排試點補貼資金,但補貼資金量不得超過50萬元,或至全省試點補貼資金使用完畢為止。
三、補貼標準
結合我省實際,將載藥量在10升及以上的電動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納入試點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為16000元(附件2)。
四、試點產品及其生產企業條件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輕小無人機運行等通用航空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明確試點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基本條件。
試點產品技術條件:
1.空機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及以上;
2.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
3.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唯一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4.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
5.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6.獲得省級及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納入適航管理的無人機由民航局適航主管部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