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植保無人機購置補貼試點范圍擴大到全省
近日,廣東省農業廳和廣東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2018年繼續開展植保無人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粵農財〔2018〕41號)(以下簡稱《通知》),對試點范圍、補貼時限和補貼產品、資金規模、補貼標準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通知》明確指出,2018年廣東省繼續開展植保無人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試點產品及生產企業條件、補貼對象、辦理流程、管理要求等參照廣東省農業廳、廣東省財政廳、民航廣東安全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開展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粵農〔2017〕253號)執行。補貼標準按照《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2018-2020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粵農規〔2018〕5號)等有關規定測算。
廣東省2018年無人植保機試點,最大變化是試點范圍擴大到全省所有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縣(市、區)。《通知》還明確了補貼時限,2018年4月1日及之后新購買的符合條件的植保無人飛機可以申請補貼。并且,試點補貼產品及生產企業(不含2017年已歸檔的試點補貼產品及生產企業)需在廣東省完成投檔審核工作。2018年投檔審核工作安排及相關要求另行文通知。
在令人矚目的資金規模方面,《通知》指出,廣東省試點補貼資金從2018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含歷年結轉資金)中統籌安排,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各試點縣(市、區)可根據當地補貼資金情況,結合農業生產實際,自行安排試點補貼資金規模,但補貼資金量不得超過100萬元。各地以申請辦理補貼為準,直至全省試點補貼資金1000萬元使用完畢為止。受試點補貼資金規模限制無法享受補貼的,縣農機化主管部門可先予備案,在下一年度試點或相關條件允許后優先享受補貼。
來源:大田傳媒|農機360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