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啟動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為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速農機新產品試驗鑒定和推廣應用,支持促進農機產品技術創新和研發生產,經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備案同意,湖北省于近日啟動了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湖北省新產品補貼試點政策一定管三年,試點期限截止到2020年底。湖北省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為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田間運輸機和食用菌料裝瓶(袋)機等3個品目。每年新產品補貼試點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全省不超過3000萬元,各試點縣市在本地年度購機補貼資金額度中安排使用。
新產品補貼在試點區域、補貼對象和補貼方式上,均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保持一致,但有別于購機補貼“先購后補”程序,新產品補貼試點按照“先申請,后購機,再補貼”的流程進行,同時,要求各試點縣(市、區)農機部門對新產品補貼機具逐臺入戶核驗,確認真實購買后再報財政部門兌付補貼資金,突出“審慎穩妥”原則。
目前,湖北省正在開展新產品投檔工作,后續將把新產品補貼試點與購機補貼工作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實施。湖北省局要求各地加強新產品補貼政策宣傳,既要結合農業生產需求,開展新產品宣傳推廣和示范演示工作,也要提示購機者知悉產品使用潛在風險,引導購機者理性購機。各地要重點加強對試點產品的價格和質量監管,一旦發現問題,須按照部省兩級有關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時處理。
來源:湖北省農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