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國農機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受歷史等因素的影響,我國農業裝備領域的發展,與歐美等農業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距離。有差距并不可恥,抱著學習的態度,迎難而上努力追趕。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前期的模仿是在所難免的。據了解,日本工業制造就是先從模仿起家的,后來,在模仿的基礎之上,加入了創新元素,逐漸走向制造強國。其他國家能做的事情,在“取其精華、去其槽粕”的思維模式下,中國也是可以去嘗試的。 從新中國成立到現在,已經幾十年的時間了,“改革開放”方針也已經整整40年了。我國農業裝備領域幾乎從零起步,到現在接近70%的綜合機械化率,“創新”在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畢竟國外的農機在適應中國氣候、地貌等情況時,是需要進行適應性改良的。這些適應性的改良,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進行產品局部的創新,各個局部創新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從量變到了質變,創新就成了創造,這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過程。 據了解,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存在著一批專門靠知識產權獲利的團體。他們有一些是有研發能力的團體,將產品、技術、標準等知識產權申請下來,或是搶先申請,就靠著這些知識產權盈利;還有一些團體,根本就沒有研發團隊,干脆直接靠買賣各類知識產權而生存。國外的這類團體令我國的很多企業吃虧、受損。 中國古代傳統教材《三字經》第一句:“人之初,性本善?!笨梢泽w現出,我國是以“善念”文化為根基的,所以我國的《知識產權法》是以“保護”為中心,而不是“獲利”的基調。在我國農業裝備領域,很多產品的技術,與國外技術有一定的差別,為了防止以后被其他團體搶先申請知識產權,就完全有必要一邊研發一邊申請知識產權。不為獲利,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其實,很多產品和技術,目標是一樣的,但是實現的路徑和方法卻有很多種。這也就是很多發明專利在普通人眼中看著類似,但其內部結構卻有著千差萬別。以拖拉機為例,從外觀看,如果將所有的拖拉機換成同一個顏色,普通人很難分辨出是哪個品牌的產品,但是,專業人士卻可以從內部構造上區分開來。 俗話說:“高手在民間!”但是很多國內民間的發明人,很少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同時又缺乏申請權利的知識,直接導致一些發明被別人搶先注冊。這樣的案例在各行各業都有,農機行業也不例外。所以,發明人或是發明團隊,需要時刻保持警惕,在研發過程中,每當有創新,都要主動去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同時,也要注意規避已有的知識產權,盡量避免給以后帶來侵權訴訟的麻煩。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社會的進步史,就是科技發展史。比如第一次工業革命,開創了以機器代替手工勞動的時代;第二次工業革命,電器的廣泛應用、內燃機的創新和使用等,讓人類社會又向前發展;還有人們稱之為第三次工業革命的信息技術革命,都使人類社會得到跨越式的發展。因此,科技創新是人類社會向前發展的重要推力。 當今時代,評判一個國家是否強盛,是從各方面綜合考評的,其中一個重要考量項目就是知識產權。在很多國際人士眼中,知識產權,特別是發明專利,可以體現出一個國家的創新、創造實力。具體到農業裝備領域,很多發明都能帶動一個細分領域,比如辣椒去把機等發明,不僅提高工作效率,還可以減少物料的浪費。 不得不承認,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訴訟,并不是普通人就可以獨立完成的,是需要一定專業知識的人才能開展的。所以,一些大中型企業,往往會組建一個法務團隊,專門負責知識產權相關事宜。我國的很多農業裝備企業,大部分是中小規模的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投入較少,而且保護意識欠缺,很多都是到了訴訟階段,才開始重視知識產權,有時候會造成一定的損失,有時候甚至是滅頂之災。 基于各行各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教訓,筆者認為,我國農業裝備領域的企業,在研發過程中,就需要讓懂得知識產權的人才介入。也就是說,產品研發團隊,不能全是產品技術人員,還要有法務人員,每到一定的階段,就要申報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僅如此,該法務人員還要主動了解與項目相關的已有知識產權,讓研發過程盡量規避已有的知識產權。這類既懂得法律知識,又對產品技術有一定了解的人才,可能就需要從已有的技術人員中去培養。 來源:大田傳媒|農機360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