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馬安全鞋的三大產(chǎn)品特性
雷馬安全鞋一般指在不同工作場合穿用的具有保護腳部及腿部免受可預見的傷害的鞋類,很多工廠都會給工人提供這種鞋子。相信也有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這類產(chǎn)品。以下內(nèi)容中,我們就以它的三大特性來展開介紹。
一、電氣性能
普通狀況下,導電鞋要求電阻不應大于l00K歐姆,而安全鞋要求在100K歐姆至1000M歐姆之間。
二、抗刺穿性能
眾所周知,在工廠里工作總歸會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安全鞋必須要具備抗刺穿性能。實驗機上裝有一壓板,壓板上裝有實驗釘,實驗釘為一個截去尖端的頭,釘頭的硬度應大于60HRC。將鞋底試樣放在實驗機的底盤上,位置可使實驗釘經(jīng)過外底停止刺穿,實驗釘以10 mm/min±3 mm/min的速度刺穿鞋底,直到穿透為止,記載所需的最鼎力。只要通過了這項實驗,才具備安全鞋的標準。
三、包頭抗沖擊性
利用規(guī)定的重鋼錘沖擊試驗中,包頭受沖擊時包頭下的間隙高度應小于規(guī)定值,而且包頭在測試軸線方向不應出現(xiàn)任何穿透性裂紋。
總的來說,雷馬安全鞋要想更好地為大眾所服務,就需要具備上述三種性能。如果大家對安全性還有需要了解的,記得及時和我們聯(lián)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