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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2330786 - 傳真:0519-82330786
- 地址:江蘇省如東縣沿海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洋口化工園海濱二路
- 產(chǎn)品詳情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作物 | 防治對象 | 制劑用藥量 | 施藥方法 | |
花生田 | 一年生闊 | 15-30毫升/畝 | 225-450毫升/公頃 | 莖葉噴霧 |
花生田施藥時期為花生1-2.5片復葉期,闊葉雜草2葉期,大部分闊葉草齊出苗后施藥。根據(jù)不同雜草種類,請按當?shù)刂脖2块T推薦使用量用藥。
產(chǎn)品性能(用途):
本品為選擇性苗后莖葉處理除草劑,通過植物莖葉吸收,在體內(nèi)進行有限的傳導,通過破壞細胞膜的完整性而導致細胞內(nèi)含物的流失,最后使草葉干枯而致死。在充足光照條件下,施藥后2—3天,敏感的一年生闊葉雜草葉片出現(xiàn)灼傷斑,并逐漸擴大,整個葉片變枯,最后全株死亡。本品施入土壤易被微生物分解。
注意事項: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該藥安全性較差,故施藥時應盡可能保證藥液均勻,做到不重噴,不漏噴,且嚴格限制用藥量。
3、該藥對4葉期以前生長旺盛的雜草活性高。低溫、干旱不利于藥效的發(fā)揮。
4施藥時應戴好防護用品,剩余的藥液和洗刷施藥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間。施藥人員打藥時必須戴防毒口罩,眼鏡,穿長袖上衣、長褲和鞋、襪。在操作時禁止吸煙、喝水、吃東西,不能用手擦嘴、臉、眼睛,絕對不準互相噴射打鬧。工作后喝水、抽煙、吃東西之前要用肥皂徹底清洗手、臉和漱口。有條件的應洗澡。被農(nóng)藥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時換洗。
中毒急救:
1、中毒癥狀:對皮膚有輕度刺激作用,對眼有中度刺激作用。
2、急救治療:尚無特效解毒劑。如眼睛不慎接觸此藥,應用大量清水清洗,如觸及皮膚可用肥皂洗凈,如吸入、誤服此藥劑,勿用藥物引吐,應飲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應立即攜此標簽請醫(yī)生治療。
貯存和運輸:
1、本品貯存于陰涼、干燥處,不得與食物、種子、飼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且存放于兒童及無關人員接觸不到的地方。
2、運輸時必須嚴防潮濕和日曬,不得與食物、種子、飼料混放,運輸確保不損壞、不傾倒,防高溫、雨淋,用專用車輛運輸;避免與皮膚、眼睛接觸;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隨意丟棄。
凈含量(重量):3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