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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
0519-82330786 - 傳真:0519-82330786
- 地址:江蘇省如東縣沿海經濟開發(fā)區(qū)洋口化工園海濱二路
- 產品詳情
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
作物 | 防治對象 | 制劑用藥量 | 使用方法 |
棉花 | 調節(jié)生長 | 50-70克/畝 | 噴霧 |
1、本品在棉花蕾期和花鈴期各使用一次,第一次施藥宜在本地正常人工打頂時間前5天左右,間隔20天進行第二次施藥;首次噴霧直噴頂心部分,第二次施藥,頂心和邊心都施藥,以頂心為主。每畝兌水50公斤均勻莖葉噴霧處理。
2、本品為低毒類農藥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施藥時應避免藥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產生藥害。
3、在棉花作物上每季最多施藥二次,安全間隔期為25天。
產品性能(用途):
本品為接觸兼局部內吸性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可用于棉花抑制頂芽(頂端)生長。同時可塑造理想株型,促進早熟,提高棉花品質,增加棉花產量,替代人工打頂。
注意事項:
1、每季最多使用2次。
2、請按照農藥安全使用準則用藥。避免藥液接觸皮膚、眼睛、污染衣服,避免吸入霧滴。切勿在施藥現場吸煙或飲食。在飲水、進食或吸煙前,應先洗手、洗臉。
3、配藥時,應先戴防滲手套、防護面罩或護目鏡,穿長袖衣服和長褲。
4、施藥時,應戴好帽子,穿長袖衣、長褲和靴子。
5、施藥時應注意避免漂移到鄰近的作物上。
6、施藥后,徹底清洗防護用具,洗澡并更換和清洗工作服。
7、使用過的空包裝,用清水沖洗三次后妥善處理,切勿重復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藥器具,用后應立即用清水或適當的洗滌劑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藥器具。
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本品。
9、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qū)禁用。
中毒急救:
進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鐘,仍有不適時,就醫(yī)。接觸皮膚,用水和肥皂徹底清洗。如吸入肺中,應立即到通風處。如誤食,迅速飲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飲酒,不要催吐,應使病人靜臥勿動,并帶標簽就醫(yī),請醫(yī)生診治,對癥治療。無特效解毒劑。
貯存和運輸:
包裝件應貯存于通風、干燥、防雨、陰涼的庫房中,遠離火源和熱源。貯運時,嚴防潮濕和日曬,遠離兒童并加鎖。運輸時專人專車,確保不泄漏、不損壞、不倒塌,運輸中防曝曬、雨淋、防高溫。
凈含量(重量): 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