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機動車安全條件新規(guī),禁止汽車貼膜純屬誤讀
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一經(jīng)發(fā)布就引發(fā)各界關注。一時間,對于新規(guī)禁止汽車貼膜的說法也甚囂塵上。為此,常州華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專家對新《條件》進行一番解讀。
1. 新《條件》規(guī)定:前風窗玻璃及風窗以外玻璃用于駕駛?cè)艘晠^(qū)部位的可見光透射比應大于等于70%。所有車窗玻璃不得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解讀:其實早在2004年頒布的規(guī)定中就已經(jīng)有了明確要求。此次修訂中,是增加了禁止張貼鏡面反光膜的規(guī)定。
2. 新《條件》規(guī)定:公路客車、旅游客車和校車的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均應大于等于50%,且不得張貼有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和隔熱紙。
解讀:主要針對的是客車、旅游車、校車等特殊車輛,目的是為了提高大型客貨車輛的安全技術要求。對于私家車來說沒有影響。
因此新《條件》并沒有禁止汽車貼膜,只是規(guī)定了必須選擇符合標準的膜。
消費者在選膜時需要注意:1.前檔貼膜透光率必須高于70%。2.不得張貼鏡面反光膜。
之所以要在新《條件》中明令禁止張貼鏡面反光膜,主要是因為其存在不安全因素。但是仍有消費者會因為“保護隱私“等原因選擇貼反光膜。對此,國內(nèi)汽車反光膜知名品牌“通明”技術專家為廣大車主解析了鏡面反光膜所存在的危害。
通明的專家告訴記者,用反光膜保護隱私的作法并不可取。在《汽車車窗玻璃遮陽膜》的行業(yè)標準中對“反光“問題有嚴格要求,即:玻璃棉的可見光反射率應不大于25%,遮陽膜面的可見光反射率應不大于20%。如果貼了低于此標準的膜,很容易導致駕駛者看不清路況及周圍環(huán)境,并會產(chǎn)生眩光,嚴重干擾視線,極易造成交通事故。